這個世界最壞罪名,叫太易動情。太易動情導致的衝動消費,不只壞,還很貴很浪費。
有時衝動購物完了,回到家整袋放在門口,直至幾日後才醒起自己買了甚麼,證明貪圖的很多時只是一時快感,而並非真愛。
越便宜的東西越易衝動消費,一來門檻低,不覺肉赤;二來價格便宜會產生抵買的錯覺。只要將時間拉長一點來看,就會明白貴但耐用、㩒睇的 ITEM,反而比便宜的東西抵。有些人只買貴價東西,以前覺得他們大洗,年紀越大越覺得有道理。
因為買貴嘢需要考慮,而考慮需要時間。延遲消費,能夠驗證對一件貨品的愛有幾深,真正喜歡的東西,通常都會超越時間。有時没有即時買下,隔了幾開後還念念不忘的,通常就是要放手一買的徵兆,而到真正得到手時,也會有更大的滿足感。
可惜到你明白這種諗過度過才得手的快感時,往往已經脫離了 BUDGET 很緊絀的年紀。曾有愛穿搭打扮的讀者說,買嘢最開心的時期,是留學做窮學生時在二手店尋寶的那一段,到人大了消費能力高了,心動反而少了。
唯有靠意志力延遲消費,自制心掛掛的感情。但延遲消費是有風險的,因為有些事情,不是錢能夠解決的。
有次在東京 HW DOG & CO. 看中了一頂黃色搖粒絨 FISH CAP,試戴完很喜歡,但理智告訴自己,這種厚帽在香港天氣不實際,所以放棄了。隔天回到香港日思夜想,可惜與它已經相隔了四個多小時的飛行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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