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大家有印象,於六月時有不少時尚抄襲案鬧上法庭;最矚目的定必是有關Gucci與Forever 21之間有關條紋設計的對抗。
當時Forever 21先發制人,尋求法律保護,防止Gucci對其使用條紋織帶商標設計訴訟之威脅;後來Gucci以三項理由指告Forever 21對其由1963年首推的「藍紅藍、綠紅綠」條紋設計侵權,分別是” trademark infringement, trademark dilution and unfair competition"(商標侵權、商標貧化及不正當競爭手段)。
事實勝於雄辯,對於Forever 21 指出其有足夠證據支持指控Gucci設計為缺乏次要含義、審美功能和通用主義的要求(secondary meaning, aesthetic functionality, and genericism);法官於星期一宣佈這項指控存疑,為不成立的指控,就此駁回Forever 21 對Gucci的訴訟。
雖然Forever 21有保留重新提案的權利,但是,在此Gucci率先勝出一仗;帶領大家為時尚界及其品牌的標誌和保護知識產權踏出重要的一步。Gucci隨後表示,會保留一切有關追究條紋設計商標侵權的權利。
誰在抄襲誰在致敬,大家也許一早心裡有數。只是,筆者覺得諷刺、覺得可笑的是,一群自稱被抄的設計師追着copycat狂追猛打,但是原來他們都只不過是「賊喊捉賊」。
最經典的是Gucci創意總監自嘲其設計系列是一整個「抄考」的系統:
“Guccy”、“Guccification”、 “Guccify” logo T裇的設計是想諷刺仿製Gucci 的A貨設計,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抄返「始作俑者」轉頭:將原本無中生有的款式變成品牌的主打設計。
另有被指其中一個cruise collection的puff-sleeved外套是將Dapper Dan為Louis Vuitton所作的設計搬字過紙,Alessandro Michele當時卻以一句是向作品致敬回應事件……
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日前 Forever 21 被美國獨立設計師 Sandy Liang 指控抄襲,稱其為厚顏無恥之舉,其實她本人也有同出一轍之行為:日前Diet Prada釋出其中一張Sandy Liang在Instagram發的硬照,有抄襲Simone Rocha 2015年Flowers & Cars相片集之嫌疑。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實屬笑話。
From the left: Diet Prada instastory & Simone Rocha – Flowers & Cars Photobook in 2015
搬字過紙的行為無論是快時尚還是獨立設計師都不能原諒,在對別人作出指控時,若自己其身不正又怎能說服別人?也許快時尚現在是時候審視自己的設計定位,重新找尋一個品牌專屬、獨一無二的新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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