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忙於趕論文,但妻說不可以終日窩在家,所以這個周末命我帶她的姨甥小明去公園玩,玩完再回家吃飯。沒教養的小明又擅自邀來三個同學。我問他那些人是誰,有沒有不良嗜好,他說:「反正你也不想陪我玩,對吧?」他今年九歲。
三個同學當中,兩個和他同樣沒教養。聲大夾惡的禿頭仔、罹患公主絕症的小美。剩下一個叫 Michelle,看不出如何,因為她大多時候都在點頭。當然這些都是描述,不是批評,畢竟我九歲的時候,態度比他們任何一個都要惡劣,現在也一樣。
帶着四個孩子和一本《人類文明與社會構成史》,去公園。
四月的木棉花開得正盛,兩棵朱紅樹下,一個老人撒把燕麥,幾隻麻雀爭着吃。一隻啄地上的麥粒,另一隻啄前一隻的屁股。一個胖小孩和他的母親玩滑梯,見到小明一行人,頓時對媽媽失去興趣。我站在公園門口吸煙,一邊吸一邊看書。
煙未燒完,胖小孩已哭着要走。擦身而過的時候兩母子瞪我一眼,瞪得我一頭霧水。
過去問他們怎麼回事。
禿頭仔說:「我們玩捉伊人,要他當鬼,他不肯當。」
「為什麼要他當鬼?」
「新來新豬肉。」
我聳肩。「那你們自己玩好了。」
Michelle 說:「但現在我們不知道誰當鬼。」
「猜包剪鎚。」我說。
「不是。」Michelle 說。「如果小明輸了,他就要捉人,他就不可以跟我們一起跑,就很可憐。如果小美輸,她就要捉人,不可以跟我們一起跑,也很可憐,如果……」
禿頭仔打斷她。「總之就是,我們要一起跑。」
Michelle 點頭。
我說:「但捉伊人就是這樣。要有人被捉,總要有人捉人。」
「為什麼?」小明問。
「為什麼……那乾脆不要捉,玩另一個遊戲。這叫做跑跑跑:從這一頭跑到那一頭,從那一頭跑到這一頭。跑跑跑。」
「然後呢?」
「然後沒有然後,因此也沒有可憐。沒有人覺得可憐,也沒有人可憐你。」
小明陷入沉思。小美乾脆問:「你可以捉人嗎?」
「你們捉人可憐,我就不可憐?」
「你是大人,有什麼可憐?」
「睬妳有病。」我攤倒在長椅上,舌頭伸出來搭向左邊。
小美皺眉。「你在幹什麼?」
「我睬了妳們,我有病。」
話雖如此,有病也打發不了這羣孩子。
幸而小明拋出一個提議。「有個辦法,但你要幫我們。」
「看我樂不樂意。」
「每三分鐘你就喊一個名字,喊到誰,誰捉人。」
Michelle 點頭。「可以一人分擔一點可憐!」
在她和議下,這場思想進步的捉伊人遊戲正式開始。「小明。」「Michelle。」「小美。」我像一部裝有隨機播放功能的錄音機。然而不得不承認的是,瞇起眼睛看四個孩子在斜陽下奔跑,感覺愜意。為什麼愜意?想了又想,想起某保險公司電視廣告。「孩子,是香港的未來。」鄭子誠的話是金石良言。
「禿頭仔。」我喊。然後重新翻開書本。「小明。」「小美。」「禿頭仔。」
注意到的時候,四個孩子已沒有奔跑,取而代之的是站在公園四角,等待果陀似地低頭踢沙。應該是禿頭仔捉人,但他只是站着,百無聊賴。
「剛才小明也沒捉。」禿頭仔申辯。「他也是站着不動。」
「那時就快換人。」小明說。「走太近,我豈不是隨時被捉?」
「三分鐘太短,不如每回合十分鐘吧。」小美說。
「十分鐘太長。」禿頭仔說。
最後時間定為七分十五秒,似乎是四人建議的平均數,總之結果是如此。問題是遊戲規則改革後,雖然禿頭仔有起勁,但輪到小美,小美又不動了。
小美坐在地上。「我說每回合要十分鐘,你們不同意,怎麼都要七分十五秒,那就等個七分十五秒換人好了。反正要不要捉人是我自由,對吧?」
禿頭仔失去耐性,朝地上頓足,往空氣揮拳。「妳不捉人,怎樣玩捉伊人?」
小美答:「那就怪小明,想出個奇怪遊戲,根本沒法玩。」
小明伸手往三人一掃:「不關我的事。你們都沒反對,Michelle 還和議呢。」
Michelle 中槍:「我只是想大家都不用可憐,大家都玩得開心……」
四個孩子先是對罵,繼而像骨牌那樣一個接一個哭起來。我合上書,將手機倒數關掉,倚在鐵欄吸煙。對着彤紅西天吐煙圈的時候,我想我的論文,想《人類文明與社會構成史》,想人類的缺陷。承認它,理解它,操控它,而不是被它操控,這需要海量的覺悟與毅力。大人也多半沒有,何況是九歲的孩子。
街燈亮起,天色暗淡。尚餘十五分鐘,便是回家時間。
「好吧。」我走到他們之間。「遊戲強制結束。有件悲傷的事要宣布:由於飯後雪糕嚴重短缺,現在改由我來捉人,被抓到的沒雪糕吃。」
「病人!」小美喊。「你有病!」
「感染你!」
小美便驚呼着竄去。
「哇!」我喝。
孩子嚇了一跳。
「哇哇!」我喝。
孩子嚇了兩跳。
在經歷更大風浪前,最少他們還有愉快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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