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便出書了」,不是單純的一個口號,它反映的,是一種現況:今時今日還在出書的從業員,面對着網絡的競爭,我們的時間連入地鐵門票那一秒都要省略,數碼媒體就如八達通,報道要快、速度要即時,內容要簡短;雲觀網上文章,一律均以即食的視覺為主,文字是否間接貶值就不自知。只知現時越來越難叫人花上十分鐘看一篇文章,詳細的報道像一名囉唆的婆嬬,要不忽略、要不草草看過就了事。今時今日,唯有冷嘲熱諷尖酸刻薄的筆尖能惹來讀者關注,本地的八卦雜誌文化只換了另一種方式呈現。
雜誌讀者流失,又或是商業主導的因素,大部分意興欄柵的編輯早已轉行。轉行又做什麼好呢?除了閒時接幾個 freelance,有名氣的編輯都不約而同地出書。小說也好,半自傳式的書籍也好,這些出版刊物均有個共通點,就是銷量好,暢銷能改寫命運,叫故事延伸至銀幕上,紀錄片、改篇自小說的電影,續集等等應運而生……叫人反思,何解雜誌與書籍,兩者都是紙本刊物,但影響力卻能有如斯大的分別?
出書與雜誌的最大分別,相信就是兩者的品嚐期限。
書本,如旅遊書,也會像雜誌一樣提供資訊,但資訊不會月月更新,一年一度的更訂版像年刊,內容隨各人喜好及潮流更改,是書也像報刊,但資訊的流動性相對較低。反而雜誌,像牛奶像麵包,一個月、一星期、一日、一小時,都有不停的變化,如初生嬰兒,變化多端;所以,雜誌賣的是資訊,書本賣的,則是資訊以上,如故事、如教學,把資訊二次創作再重新組合,能夠有教導的功能、又能有記載歷史的功效。黎堅惠女士也說過,她過去有很多問題也是從書本尋找答案。她視書籍如智者,筆者則認為書籍更有的可能性;反觀近年紙媒面對的挑戰,大多也採用了書籍常見的故事技巧來推介當季新品作廣告盈利,soft selling 的手段成為了傳媒與品牌的新寵兒,但未見得雜誌能有書籍的一半吸引力。
或許是先天性的問題,一本雜誌有商業考慮,怎樣說故事都好,始終是司馬昭之心,下一代承受了上一代進取硬銷的果,像傳銷的朋友,就算你沒有硬銷、把工作掛在口邊,也會教人先入為主。反觀書籍,有更大的自由度,能夠一味講自己,大快朵頤啊!編輯面對這般自由,像一雙穿了一整日細一碼的高跟鞋,突然換上大一碼半的運動鞋,恨不得馬上到草地奔馳的狀態,內容與編排,當然得心應手得多。
讀過前澳洲《VOGUE》總編 Kirstie Clements的《The Vogue Factor》,小粉絲心態買下了 Grace Coddington 的《Grace: Thirty Years of Fashion at Vogue》,還未計本港的 Janice Wong 與Winifred Lai 的書籍……只知她們的書籍都有個共通點,就是很 authentic。講出了事業的心路歷程,如何由small potato進化成名筆,勇敢說出行業、公司的不是。誠實的說話永遠有觀眾,忍了多時的怨氣也終於解放了…直至去年有法國《VOGUE》前主編 Joan Juliet Buck 推出的《The Price of Illusion》的書籍,講述時裝界的鏡花水月。
此等題材,相信講一萬遍也不會膩。只是好奇,何解類近題材的電影與劇集會那麼少?Netfilx 大可拍一季不同名編輯真人真事改編的自傳,又或是 twist 得像時裝界的黑鏡,單是想像已叫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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