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華的對面,即是無才華?也不一定,在有才者身邊、周圍或對面的一大班無名愛慕者,其實即是愛才的人,他們本身一樣可能有才華,不過相比起他們愛慕的人,自覺才華稍遜而已。
粉、迷、飯
各地都有專屬名詞去形容這班愛才之士,香港最多用的應該是「粉絲」或「追星族」;迷韓國樂團的叫「飯」,還要細分為「顏飯」(只迷外表)、「團飯」(愛上全隊)、「唯飯」(只愛其中一位)等等;外國搖滾樂史更有一帶貶意的專有名詞叫 Groupie,專指年輕女樂迷,瘋狂迷戀樂手到身心靈全奉獻,以搞到樂手跟自己行魚水之歡,為人生最大成就。
外國最出名的 groupie 應該是六、七十年代活躍的 Pamela Des Barres,她成功 messed around with 的巨星名單水蛇春咁長:Jimmy Page、Mick Jagger、Jim Morrison、Robert Plant、Frank Zappa……其後出自傳,書名《I’m with the Band: Confessions of a Groupie》,對自己所作所為無怨無悔,完全是先行者。不是叫各位愛才者效法,事實上 Des Barres 的愛才已超越一般常人境界,想效也效不到,本身已很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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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fanboys are so annoying
近年叫人比較印象深刻的瘋狂粉絲,應該是導演 Christopher Nolan 的 fanboys,他們對路蘭的愛超越理性討論,但凡對導演不是一面倒歌功頌德的評價,都會落力圍剿直到對方噤聲為止,是以有 ”Nolan fanboys are so annoying” 一說,以及隨後衍生一連串諷刺 Nolan 的平庸及過譽。因為鐵粉不理性,連累到偶像飽受攻擊,可說是無妄之災。
「死啦啲青青痘」
自己年少成長期間,也有過偶像崇拜階段。看過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科系岳曉東教授一篇文章,「追星」是某個年齡層的心理表現,過了這個階段自然會消失,就像青春痘,沒必要在意,更不必去「擠」它,尤其是不必採取什麼高壓手段來試圖「消滅」它,最好是順其自然。
岳教授指出,在心理學上,偶像崇拜也有表面及深層之分。表層的崇拜形態,其特點是只着重顏值(如容貌、身材、髮型、服飾、姿態),偶像乃心目中的完美象徵,甚至是夢中情人;還可能導致對偶像認知的「光環效應」(Halo Effect),把偶像身上的一切都看得盡善盡美,即使他/她有什麼缺點,也會被淡化了。
而深層的崇拜形態則可謂實質性欣賞,其特點是欣賞偶像的人格特徵(如性格、為人、舉止、處世態度)。它會導致對偶像認知的「聚焦效應」(Focusing Effect),對偶像的特徵做具體分析,客觀、理性看待偶像的價值。
表子與裏子
這兩種形態,一個重表,一個重裏,一個重欣賞,一個重認同,反映出個人在偶像崇拜中的不同取向。欣賞一個偶像的外部特徵,只能給人帶來感官享受,虛浮的模仿;而認同一個偶像的內在特質,會推動個人去把偶像所代表的精神內化為自我成長的動力。
網上有一句說話說得很中:喜歡一個人,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這樣子的追星,其實並不膚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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