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不歧視物質,
無需放棄,
敗家是生活的動力,
沒有動力,生活如行屍走肉.
消費被妖魔化,
被扭曲,被誤解,被利用,
敗家成為不道德.
我不是貧窮的追隨者,
我不以清貧而感到光榮.
我非常尊重我努力賺回來的錢,
敗自己的家無罪.
敗家不是問題,
關鍵是如何敗.
時裝精二十幾歲敗在虛榮,可以理解,當交學費.
四十過後仲係虛榮,需要自我反省.
巴黎路上我對自己說,
看看算了,一切都是浮雲,不要買.
然而到步那一刻,
給自己的誠諾早已拋諸腦後.
像我這種客,
sell我是白費心機,
我要的話,
尺碼差一點我會將就,
產品有瑕疵,我不介意,
要是沒興趣,怎麼sell都是徒然,
hard sell只會令我更討厭.
買東西我非常利索,
很清楚自己要什麼,
婆婆媽媽不是我風格.
近年減少購物,
不是清心寡慾,
而是當今低智的時尚裏,
設計陳腔濫調,
能夠感染生命的設計越來越少,
所以一但遇上,
就算窮此一生,買定了.
我沒有嚴謹的消費哲學,
購物沒有邏輯,
行為跳躍斷裂,
討厭別人對我說什麼大道理,
消費無需大道理.
拿著戰利品離開,
經過巴黎繁華的街角.
途人摩肩接踵,匆匆的腳步旁,
睡著一個身影,
毛氈包裹下只看見一只腳,
是一個流浪漢.
各有故事與前因,我沒時間去感傷.
忽然陰風吹來,
跟著傍佗大雨,發瘋般的落下.
我一手拿著 shopping bag,一手護著相機,
在窄巷裏左穿右插,好不容易才回到旅館.
對著鏡子,全身濕透,
抱著Margiela tabi的我,
此刻明白什麼叫墮落.
想起剛才那流浪漢,
原來我看見我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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