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感上,指失去一個人,或明知愛一個人而不可得,卻仍無法割捨,無時無刻不渴望待在對方身旁的椎心之痛。
以燙紅色金箔和棗紅色布裱成的《極度疼痛》,是一本躺在血浴中的半攝影半文字書籍,由法國當代藝術教母和有「將個人私密性推向藝術高度的操控大師」之稱的 SOPHIE CALLE (蘇菲・卡爾) 創作。她將自己被分手的「死亡場景」收集並重現人前,輕巧的行文加上引人入勝的隨拍,讓人一開始以為只是一部很有詩意的浪漫作品。然而除了浪漫動人的錯覺,這更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驅魔行動」⸺如何走出你以為是人生最痛苦的時期。
《極》的原著法文名字是《DOULEUR EXQUISE》,在醫學上指局部的劇烈疼痛。人們都說失戀的心痛會隨時流逝而消失,自然地、慢慢地。這些人並不知道,有些痛是非自然/人為而來的,又如何自然消失?所謂自然淡去,其實只是在「自然的時間流動裡」不自然地掙扎、逃避、忽略、接受和解決;你以為是時間自然地幫你丟淡,SHUT UP,救你的只有你自己和你的選擇。細心想想分手後一連串的哭泣、掛念、歇斯底里與恐慌,失戀的痛從來不會自然離開,心態改變或許只是順勢而為的自我控制 (或逆勢而行),不會 NATURALLY EFFORTLESS。同樣 SOPHIE 對待被分手這回事,更是精心籌謀了 99 天的激烈手段去讓自己減輕痛苦。
SOPHIE CALLE,1953 年出生於巴黎,作品很多時以私生活為材,透過暴露自己來重新審視真實與虛構、公共與私密之間的曖昧 BOUNDARY。代表作還包括《SUITE VENITIENNE》、《THE SLEEPERS》、《ADDRESS BOOK》、《THE BLIND》、《NO SEX LAST NIGHT》和《RACHEL MONIQUE》等,均以自身巨大的情感激起觀者的共鳴。
自剖安葬 36 次
書的首章為「痛苦發生前」,以「痛苦倒數 92 天」開始,即 SOPHIE 分手前的 92 天,透過口述日記與照片,記錄從法國出發到日本的旅程。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痛苦倒數 57 天」那篇⸺法國《LE MONDE》 (世界報,法國第二大的全國性日報) 的記者 HERVÉ GUIBERT (艾爾維・吉伯特) 與 SOPHIE 的求愛挑逗與一夜情:「今晚,我來到艾爾維的旅館找他。當我讚嘆起他的浴缸時,他請我泡了個澡。然後他自己也泡進了我泡過的那缸水中……我打開了那條遮掩我身體的毛巾。他先是遮住自己的雙眼,然後才匆匆向我揍過來,掐住我的喉嚨」。SOPHIE 之後再與一位意大利人上床,雖然她生性多情,但無論如何她的心仍然是向著 M 的,M 即這場驅魔法事裡的男主角,令 SOPHIE 極度疼痛的男人。
旅程最後一天,也是「痛苦倒數 1 天」,SOPHIE 本來與 M 約了在印度新德里見面,但到了當地機場後她卻收到一則留言:「M 無法與你在新德里會合,因為巴黎有意外並且住院。」
看到這裡心開始痛,在猜想 M 是否在去印度的途中有意外重傷或甚至死亡時,書本第二章「痛苦發生後」正式開始,亦是此書的正題。SOPHIE 開始寫日記,原來 M 沒有死,他只是患了甲溝炎,他沒去印度,只因為遇見了別的女人。日記第一篇:「我心愛的男人離開我,已經有五天了。他是我父親的朋友。我還是小女孩時,就已經迷戀他……我這輩子從不這麼難受。」這篇日記篇幅很長,對話與事情經過的描述也十分詳細,在中譯版本有 20 行大概 540 字。日記被安排在書本的左邊頁數,而右邊則是 SOPHIE 收集回來的傷痛故事;兩邊內容形成了一個「痛的對照」:
作為對照,我向與我談話的人、我的朋友、或是我偶然間遇到的人,提出了這個問題:「您曾在什麼時侯感受過最大的痛苦?」等到我藉著敘述掏空自己的故事,或是在別人的痛苦面前相對減輕了自己的痛苦。
這是一個十分極端的手法。書的左頁:SOPHIE 分享了 36 天的日記,只寫同樣的事⸺被分手那天的過程(其實這段驅魔過程總共 99 天,但書中只放出了 36 天的日記);書的右頁:另外 36 人的痛苦經歷;其中一人的痛苦經驗如下:「我當時十八歲……那天早上,我醒過來。當我睜開眼睛時,眼前一片紅。除了紅色之外,什麼都沒有,那天夜裡我成為瞎子……他們讓我住進科鄉醫院,並通知了我那住在阿爾吉利亞奧蘭的母親。她一貧如洗,不會說法語……她在馬賽行乞,才討到錢購買火車票……來到我的病房。她的這段旅程,至今仍是我最痛苦的回憶。比失明還要令我痛苦。」
隨著敘述 36 人的一生最痛,左邊的分手日記愈來愈短、印刷墨水也愈來愈淡。直到第 99 天,日記一個字也沒了。藉著激烈的「痛苦交流」,試圖將分手之痛安葬又安葬,SOPHIE 的疼痛最後終於如紙上的文字般,FADE OUT 了,也是她口中的驅魔成功。這樣的設計這樣的鋪排,這本書根本就是一場美麗又激烈的 ARTIVISIM (ART+ACTIVISM)、一場可以被社會參考的「藝術止痛運動」。
俄國小說哲學家 LEO TOLSTOY (列夫・托爾斯泰) 曾在 70 歲時出版一部美學論著《何謂藝術?》 (WHAT IS ART?),他指藝術不是一種享樂活動,大家不應由「藝術使人感到愉悅」的觀點出發,反而是「藝術使人聯繫」的角度為據。藝術傳遞的是人們的情感,就像我們讀《極》時漸進地感受到 SOPHIE 的期待、絕望與痊癒,快樂、痛苦與淡然。那不是身體即時給出的情緒 (EMOTION),而是經過理智沉澱和消化的情感 (FEELING),更為淒,更為美。無論有沒有痛過,這本書都值得一讀,療現在的傷也好,為日後做準備也好。
下一次,我會找個愛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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