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愈來愈多時裝設計師挪用大眾日常消費品牌的商標元素,有的是把見慣見熟的產品變成奢華版本,有的是搬字過紙地把Logo印在T恤上。到底為什麼他們不斷打這些看似與高級時尚毫無關係的物品主意,到底是技窮?是吸引更多消費者的手段?還是時尚、藝術與日常生活之間界線的進一步消弭?
Moschino的創作總監Jeremy Scott喜歡將大眾消費與高檔時尚結合,而且憑這一方程為Moschino重新贏得顧客追捧。從麥當勞(應該改口金拱門嗎?)到孖寶兄弟,從芭比公仔到穩潔(Windex)清潔劑,任何最庸俗的商品Icon都被Jeremy Scott順手拿來轉化為高價奢侈品。另一好此道者當然是最紅的Vetements設計師Demna Gvasalia,在Vetements最notorious的是DHL速遞公司T恤,在社交網絡成為熱門話題;然後Demna在Balenciaga重施故技,把IKEA價值5蚊港幣的FRAKTA購物袋變成賣2150美金的皮革版,而且在網上極速售罄,寫下時尚神話。
在社交媒體上,有人熱烈讚賞,有人把這些「抽水」產品彈得一文不值(例如最近巴黎世家的crocs)。其實這情況有點似Pop art藝術大師Andy Warhol數十年前引起的爭議,一堆洗衣粉包裝盒、一張張金寶罐頭湯畫作,可不可以是藝術呢?Business of Fashion的作者Osman Ahmed引述倫敦知名買手店老闆Stavros Karelis,指出大公司挪用日用品商標能夠減低人們與奢侈品之間的距離感。筆者一向認為這種conceptual的小聰明不是不可以玩,只是第一個玩就好有型,第二個就已經差很遠。例如杜象(Marcel Duchamp),當你在Duchamp之後在尿兜上簽名只令人覺得可笑。第一個人做可以帶起爭議,第二個人跟著就只能帶來笑聲,低手者切勿胡亂模仿。希望這些設計師在不久的將來能夠找到這些現成的流行gag以外,更具顛覆性的創作靈感吧,否則消費者也會感到沉悶的。
玩概念、在現成物上發展的創作如杜象的Fountain或Warhol的金寶湯版畫(但金寶湯包裝本身是他設計的),通常都只能成就第一個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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