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文化倒退,總要有頭代罪羔羊指指責。一機在手成為了大眾追擊目標,說它叫即食文化普及化,凡事容易來容易去,彷彿缺乏內容的創作,只需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姿態就換來「人人都能成名的十五分鐘」。世界就此響起了Star War戰曲,蒙上一片改朝換代的氣氛,「換人」的潮流好比當時品牌開拓的diffusion line: Kim Jones入主 Dior Homme、Kris Van Assche 離開 Dior Homme、Olivier Lapidus離開Lanvin,Phoebe Philo離開Celine,Hedi Slimane入主Celine………直至Virgil Abloh 入主 Louis Vuitton,時裝產業的人事調動彷彿終需壽終正寢,來到高潮,宣布這回合暫時由hype得勝
到底Hype又有什麼不好呢?創作價值與Hype又是否永遠對立?舉個例,川久保玲的創作造詣是毋庸置疑的。但為了生存,她自有創造noise與hype的一面(波鞋聯乘、副線等舉動)。可見某程度上,創作如植物,而hype是一種陽光,每個設計都有一定的向光性,它們需要被討論,需要被關注;樹會越長越高爭取更多的陽光生存,但亦有腐敗的藤蔓植物,依靠攀附吸取養分;又或是容易理解的高章與粵語詞彙_0" class="ChiCharFix">低莊,印刷Logo賺個盤滿缽滿是後者;以作品一嗚驚人隨後開拓cash cow則理所當然是前者罷。
粵語詞彙_0" class="ChiCharFix">老實說,世界上沒有一件設計、一位設計師,甚至是一個品牌能獲得全世界的認同。心底裡,我們介意的,不是反面意見,而是提出反面意見的那個人。由當初對潮流街頭服飾避之則吉的大品牌,今時今日落得依靠潮人光環救急依然甘之如飴,Buzz與銷售數字的份量與創作價值嚴重失衝,設計師A與設計師B的設計毫無特色,入主品牌沒有為它注入當代價值,人人出hoodies、sneakers死撐難撐——迷失,迷失得叫時裝品牌與時裝創作的距離越來越大,也只能說時勢造英雄,時勢也造就了敗類與懦夫。
粵語詞彙_0" class="ChiCharFix">還想起當初入行對時裝周的幻想是Alexander McQueen的放火騷、Margiela的白布當天橋,還有Hussien Chalayan的傢俱系列,那是一個以概念搶眼球的年代。現時人人只推出能叫人短暫高潮的產品,創造單純seeking for attention的物慾,缺乏美學的震撼,你就說我叫看不順眼就是歪理,時不與我便是荒唐。畢竟選擇性善忘一些光輝過去,永遠是人類的一大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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