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連卡佛碰到一位很久沒見朋友,他以前只會穿 avant-garde 品牌設計,但在我眼前出現的他,竟然變了 Supreme 的粉絲,這個落差變化的確很不可思議。不過世事無絕對,人生就是很玄,今日不知明日事。正如我在30歲前從不喜歡運動,更沒有想過愛上背包旅行,誰想到自己到40歲才孭起個大背包遊走世界。時裝界德高望重的老佛爺,十指不沾陽春水,有誰會想到他年青時候曾經爆肌,在健身房舉啞鈴多過蒲書店。以前不修邊幅,酗酒吸毒樣樣齊的 Marc Jacobs,也是到45歲才領略到健康人生寶貴。昔日極度抗拒平底鞋的 Victoria Beckham,何嘗不是一試鍾情。深愛過時裝設計的 Helmut Lang 和 Martin Margiela,也可以說走就走,頭也不回。所以呢,〝Never say never〞,討厭過,喜歡過,其實不代表什麼,反正人會變,月會圓。
Advertisem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