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LVMH正式宣布與天后Rihanna合作開設時裝高級奢華品牌Fenty,據聞品牌將會涵蓋服裝,皮製品和飾品等設計。雖然Rihanna以前與Puma的設計受不少人認同,但作為LVMH 集團第一個從零開始支持創辦的時裝品牌這點來看,明星效應真的比設計經驗和功力重要嗎?而當中更值得我們反思的是,帶著明星光環出道的時尚品牌,究竟有多少是真的用心設計而不是賣弄自己的名氣?
1/ Drew House(Justin Bieber)
由當紅明星Justin Bieber與其多位好友及長期夥伴一起合作成立不久的品牌Drew House以黃色哈哈笑圖案作為品牌標誌,雖然設計不怎麼討好,但Drew House品牌首次推出售價5.99美元的哈哈笑圖案酒店拖鞋推出不久已經完全售罄,看來Justin Bieber的名字真的有很大威力。
2/ Victoria Beckham
Victoria Beckham由2008年創立的同名品牌,由當初受盡批評到現在贏得廣泛認可,甚至被讚賞有望成為下一個Phoebe Philo,Victoria Beckham可謂苦盡甘來。可是時裝設計師這條路對她而言並不易走,Victoria Beckham品牌在2018年總共虧蝕1億港元,可是以興趣行先的她,而且背後有丈夫大力支持,相信這些損失對她也不會減退她對時裝設計的熱誠。
3/ Ivy Park by Beyoncé
由天后Beyoncé與Topshop合作創立的Ivy Park以時尚運動為理念,Beyoncé表示Ivy Park的成立是因為工作或綵排是經常穿着運動服飾,但也找不到與她產生共鳴的品牌。然而,除了貼身剪裁外,品牌設計上的最大特點就只有衣服上的Ivy Park大Logo。
4/ OvO by Drake
由加拿大Rapper Drake 所主理的街頭品牌 October’s Very Own(OVO)的最大特色就是沒有特色,基本上這個品牌就只是靠著衣服上的那一個極普通的貓頭鷹Logo來作辨識,可是品牌2017年在倫敦開設第一間歐洲旗艦店時,仍然能引來數百人排隊搶購。也許Drake的OvO就正正説明了明星光環是怎麼一回事吧!
5/ Peaceminusone by G-Dragon
由G-Dragon名字簡寫GD(Peace標誌刪去一劃而變成Peaceminusone)為名的品牌本來以藝術為出發是挺可觀的,憑GD個人名氣使一個印上Peaceminusone價値約30美元的鐵夾賣得滿堂紅,不少地區出現炒賣鐵夾的情況,更風摩全亞洲少年令他們跟隨GD步伐把鐵夾夾在帽子和衣服上。其實想一想,這款鐵夾跟文具店長期待售的分別就是在Peaceminusone那行字嗎?
6/ Madness by 余文樂
談到本土品牌就不得不提本地潮人偶像余文樂在2014年成立的Madness,品牌以美式工裝為設計理念,可是品牌由成立至今一直是非多多,先是被人批評與部分日本大熱街頭品牌的設計很像,而且很多元素和概念都是承接上日本品牌的做法,而近日與New Balance的聯乘合作中,在IG Story上更涉嫌鼓勵炒鞋風氣,令部分忠實粉絲也不禁懷疑余文樂注重的是品牌設計還是只是純粹想藉品牌來賺大錢?
7/ Clot by 陳冠希
與Madness走的風格不一樣,筆者認為Clot屬於我行我素的一類品牌,設計上很有自家品牌特色,作為本土街頭品牌更登上New York Fashion Week,而且更大膽地在融入具香港味道和中國風特色的設計元素在產品上。
8/ Stage by 羅志祥
本來跟周柏豪的XPX一樣應歸納於不值一提的那一類品牌,可是羅志祥本人有段時間曾經紅遍港台,影響力不容忽視,偶然在街上也會看到有部份上了年紀的「妹豬」仍然對Stage品牌的產品不離不棄。而在羅志祥當紅的那段時間,其品牌Stage也隨之變得搶手,但那段時間使部分港人認為台灣人的風格就是像Stage那樣,這點真的要為台灣人平反。然而,筆者在為這篇文章做資料搜集時,才得悉三個月前羅志祥原來已退出了Stage這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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