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第一才女」林燕妮臨走前,把一屋跟了她搬家幾十年的劉培基設計靚衫全捐給香港文化博物館,還拋下豪言:「以紀念一個我們都珍惜的美好時代。」她曾經是Ball場的花蝴蝶(剛成年父母已帶她去舞會),在昔日整容、「僭建」、喬裝、P圖還未氾濫的年代,林小姐已懂得利用身體作billboard,向全宇宙宣告《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愛情,而是品味》,這成為了她的一本著作。
個人認為,她穿露半球的tube top晚裝最好看。我說的是露半球,不是大台姐仔們博上位、在台慶谷胸露肉爭得不理死活的那種。穿這種晚裝最重要不是身材而是自信,胸前布料猶如你皮膚一部分,分亳不差就貼着兩團肉3D發展,不離罩、不強僭,走起路來不用手一直掩着胸口防走光益瞥伯。
林燕妮有天賦身材自然顛倒眾生,但她又很民主不反對人加工。她在散文中說過:「每個人都有話事權,如果A cup令她自卑遺憾,加個砵仔榚便是,那是心理治療。」她認同女人要「入得廚房、出得廳堂」,但基於公平原則,男人也應該「出得球場,入得Ball 場」,外在美與內在美是分不開的。
傳媒最喜歡報道林燕妮這位名牌奴隸,如何在時裝名店Joyce豪擲過百萬秒殺紫貂大衣,她的確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已是各大時裝店常客。才女某舊男友更笑她:『你左邊耳朵戴着一個浴室,右邊耳朵戴着一個廚房,頸上戴住層樓。」揶揄她愛美可以一擲萬金。
其實,林小姐何止促進本地經濟,早幾十年前她已常往美國比華利山時裝店Giorgio Beverly Hills 置裝(可能受長篇電視劇《豪門恩怨》影響),到巴黎香榭麗舍大道「鳩嗚」。她曾透露有次夏裝一到,她便買了老佛爺Karl Lagerfeld的晚禮服待用,怎知未穿便被大台香港小姐「抄款」,幾個參選佳麗在台上穿著老翻,幾乎氣死林小姐。
能夠有彈藥、遠見不斷補充衣櫃,皆因林燕妮是位知識型烈女。有個來自江南書香大戶的母親,小粉團自幼沾得香氣與貴族氣,林媽媽還教女兒品味比樣貌重要。
林小姐曾跟我說過,中學時唸全港最保守樸素的女校,穿了六年淺藍棉布旗袍,黑鞋白襪。所以,這位17歲就考進美國著名學府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攻讀遺傳學的高材生,當年選這學府是看中它最多學生運動,有革命精神。
林燕妮後來又在港大得中國文學碩士和中國古典文學博士,文理兼備、學遊東西,使她比其他女人有見識和世界觀。也因為林燕妮在文壇的地位,她在不同的公眾場合跟國家重要人員見過面,其中包括了查理斯王子跟已故戴安娜王妃、中國鐵娘子吳儀等,穿衣禮數自然是她最懂。
才女從不盲從名牌,她也從來沒有說哪位時裝設計師最好,只說過最適合自己那位是Thierry Mugler,喜歡他前衞得來優雅,一股「你能走得比我快嗎」的朝氣。林燕妮認為創意配搭是很大的樂趣,老只是敢穿新裝,是種怕人取笑不夠潮和沒有錢的不良心態。她更曾狠評傳媒只會稱讚穿當季時裝的人,愛嘲笑「穿舊衣」的人,「那顯示他們不知品味為何物,難道我們要跟着娛記和自以為是的時裝專家的愚魯去穿衣服?」
烈女還說過,人不應做餅印。「你不是Gucci 、Prada、 Chanel、Valentino,你是你自己,為什麼要讓不識之士牽着鼻子走?」她推崇衣物是各有緣份,把六年前在布拉格買的大衣、十年前在米蘭買的毛衣、香港買的短靴子mix and match,古老當時興組合出很in的配搭。
林燕妮對自己的衣著打扮向來都信心十足,透視裝、魚尾裙、豹紋都難不倒她。她提出配色不如撞色,自己對着鏡子試到順眼為止,工多藝熟。不要以為她只穿名牌,才女曾自爆自己針黹了得,甚至會把舊衣重新縫製成新衣,創作「林氏女紅」。
有身材、有錢、有觀眾之外,最重要,她有品味。錢可以買到華衣,但買不到品味,土豪不能一秒變紳士。她欣賞巴黎女人的時髦,勝在不誇張,不會給人周身名牌無貴氣的感覺,愛Catherine Deneuve如霧中花的美。
林燕妮也講過,「衣服可以突出一個人特別的氣質,卻不可以令沒有氣質的人變得有氣質。」她說平時手袋會放孖寶「絲襪和胸針」,前者是為走線而隨時更換,後者是為了不小心胸前濺了污漬,便立刻把胸針扣上掩飾,多心細如塵的人。印象最深,林燕妮曾經在亞視清談節目《斑馬在線》評論過劉天賜的孖襟西裝,劉天賜立即站起來像個小學生般接受訓話,審美也是她的強項。
更烈的佳話是在2000年舉行《張國榮熱.情演唱會》上,哥哥穿了法國名師Jean Paul Gaultier一批Haute Couture系列穿蘇格蘭格仔裙再配搭髻子,以中性型象演出,令人眼前一亮。不過,他的膽識與心血卻受到批評。當時哥哥的友好林燕妮,便親撰文章「時裝設計師請收聲」。「那些好出風頭的設計師自己的作品乏善可陳,他們看過穿過的大師作品有多少?井底之蛙,有甚麼資格評論?請他們以後收口。」烈到盡頭便是型!
談起對林小姐驚艷,我首推1989年,黃霑請他熱戀的林燕妮上《今夜不設防》節目。才子對着鏡頭的難得腼腆我一世難忘,還一臉害羞的說:「所有男人在心愛女人面前都是窩囊廢的!」當晚,林小姐穿了一件大露肩的貴族紫晚裝,頭髮全盤起成髻還配朵紅花,襯了一對搶眼的鑽石耳環,那件晚裝估計也是出自劉培基之手,展現她得天獨厚的長長粉頸、美肩和鎖骨,十分性感誘惑。三條麻甩佬你一言我一語,總不及林小姐的淡定敢言,攻守有道。
我最後一次近距離接觸林小姐是2014年10月,約她到朋友的香水店做訪問,談香論美。71歲的她穿一襲紅色厘士背心裙,襯一條橙黃色的珍珠項鏈,腳踏一雙高跟波鞋,頭髮是齊陰的棕色大波浪。古稀的人一般穿低沉顏色,林小姐偏偏不講規矩,縱身形已發福了一團,仍然率性勇敢,我行我素。
這位「以香水寫作的香港女作家」,原來是個不搽香水的女人,因覺得香水是一種任性與感性的混合物,故會把不同香水灑在枕頭、抽屜甚至泡浴和噴在稿紙上,讓人想入非非。
就在廿多歲推出第一本小說《懶洋洋的下午》,林燕妮已一鳴驚人。書名猶如她本尊,讓人想入非非。
像她這樣精采的女人,有什麼拖未拍過?有什麼衣服她不敢穿?沒有品味的東西?sorry,老娘看不上眼!因為,林燕妮,本身就是一個香港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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